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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球場使用須知

【桌球場使用須知】

一、 依據本中心管理辦法﹐凡使用本中心桌球場地之個人或團體,均應遵守本規定。

二、 租借時段以整點開始,每次租借至少1小時;使用球場前,請事先完成登記並繳費,如無預約或非使用時間禁止擅自進入,違者視同購買該時段。

三、 球場設備與淋浴設施應愛惜使用,如有故意破壞、損壞應照價賠償。

四、 桌球室內任何設備非經許可不得移動與使用,需經場館人員同意方可使用,並於使用完畢後恢復原狀。

五、 如需使用插座用電時,請事先申請並繳交使用費,方可使用。

六、 桌球場地空間有限,除使用者外,其他人員應於場地外等候,以免發生碰撞之危險。

七、 使用桌球場請遵守下列規範:
1.
應穿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禁止穿著皮鞋、高跟鞋、拖鞋等不合規定之鞋類進入活動場區,以避免受傷。
2.
場地內嚴禁吸菸、喝酒、吃檳榔、飲食及嚼食口香糖。
3.
禁止攜帶寵物及雨具、違禁品、毒品、槍械、爆裂物進入場館。
4.
球具(桌球及桌球拍)請自備,如需租借或購買請洽服務台。
5.
有任何不適宜從事桌球運動之相關症狀或疾病者,請勿使用。
6.
禁止隨行兒童於場地內奔跑嬉戲。
7.
禁止任何人坐在桌球桌上。
8.
私人及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本中心不負保管之責任。
9.
未經本館許可禁止拍攝、張貼、懸掛海報、旗幟、標語等。
10.
未經本中心核准,不得於本球場進行教學訓練之行為。
11.
若租借場館需作其他使用,應事先申請並繳交場地租金及保證金方能使用。
12.
如有違反規定者,本中心管理人員可隨時禁止使用者行為。

八、 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本中心保有隨時補充或解釋之權利。


【撞球場使用須知】

一、 依據本中心管理辦法,凡使用本中心撞球場地之個人或團體,均應遵守本規定。

二、 租借時段以整點開始,每次租借至少1小時;使用球場前,請先於完成登記並繳費,如無預約或非使用時間禁止擅自進入,違者視同購買該時段。

三、 球場設備、球桿、桌台、巧克及球等請愛惜使用,如有故意破壞、損壞應照價賠償。

四、 如需借用器材,須經場館人員同意,並於使用完畢後歸還。

五、 各球檯、球具清潔、須由場館人員處理,非經許可不得擅自使用。。

六、 除使用者外,其餘人員應於撞球檯旁之座位等待,請勿坐於球檯之上。

七、 請遵守撞球場下列使用規範:
1.
應穿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
2.
場地內嚴禁吸菸、喝酒、吃檳榔、飲食及嚼食口香糖。
3.
禁止攜帶寵物及雨具進入場館。
4.
禁止攜帶違禁品、毒品、槍械、爆裂物進入場館。
5.
有任何不適宜從事撞球運動之相關症狀或疾病者,請勿使用。
6.
禁止隨行兒童於場地內奔跑嬉戲,以免發生危險
7.
私人及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本中心不負保管之責任。
8.
未經本館許可,請勿拍攝、張貼、懸掛海報、旗幟、標語等。
9.
未經本中心核准,不得於本球場進行教學訓練之行為。
10.
若租借場館需做其他使用,應事先申請並繳交場地租金及保證金方能使用。
11.
如有違反規定者,本中心管理人員可隨時禁止使用者行為。

八、 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本中心保有隨時補充或解釋之權利。


【足撞球場使用須知】

一、 為維護使用者權益,請愛惜使用本中心設備,並遵守各項使用須知。

二、 使用本設備請先於1F客服櫃台購票後,始可入場。

三、 公益活動為回饋社會服務,請使用者更珍惜場所並遵守入場規定。

四、 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傳染病、飯後一小時內、血壓過低、酒後、嚴重睡眠不足時或其他任何身體不適者,禁止使用本設備。

五、 活動民眾必須穿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進入場地,禁止穿著拖鞋、高跟鞋、木屐或其他不合場地使用規定之鞋進入撞球室。

六、 為保持足撞球場地設施清潔,使用足撞球必須脫鞋並穿著襪子,方能進入球場。

七、 場地內嚴禁吸菸、喝酒、飲食(飲用水除外)、嚼檳榔或口香糖。

八、 淋濕的物品(如:傘/鞋/依/帽.等)請先擦乾淨後再帶入場館,‧以避免地面濕滑椅及水氣損害地板材質。

九、 活動民眾應於場地租借時間內使用,如非租用時間禁止擅自進入使用。

十、 使用館內場地,請注意使用時間,勿超時占用(包括公益活動),尊重下一位使用者的權利。

十一、 個人貴重物品、財務請自行妥善保管,若遺失本中心恕不負責。

十二、 本場地所舉辦各項活動,請依規定報名參加,禁止私下他用。

十三、 嚴禁本中心教學課程以外之私人教學行為。

十四、 非體育活動經本中心核准後,需另訂契約並依約辦理借用手續。

十五、 如有租借/使用各項器材,須先將有照之證件押給櫃檯,於使用完畢後,請立即歸還並排列整齊。

十六、 若因使用不當造成設備/器材損毀,本中心有權要求損壞賠償。(賠償細則請參照器具租借須知)。

十七、 活動民眾禁止攀坐及倚靠台桌。

十八、 為維持環境及安全,如有違反使用須知,不聽從教練指導或因個人因素而影響他人權益或導致受傷時,本中心得立即禁止使用(不予退費)並不付賠償責任。

十九、 未經中心許可,禁止拍照、攝影、錄音、張貼或懸掛海報、旗幟、標語等。

二十、 禁止攜帶寵物進入場館,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十一、 館內插座不提供給個人使用。如因活動或租借場地,須先付費後方能使用。

二十二、 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增列、修訂之,並以現場公告或工作人員說明為準。若未能配合管理者,現場工作人員將有權令其離開(不予退費)並不負賠償責任。為維護其他使用者的安全,屢勸不聽者,本中心有權禁止其購票使用。

    
場地公告
營業人名稱:頂尖運動行銷股份有限公司樹林營業所
統一編號:50561054
場地預約須知

一、需註冊會員資料,以「身分證字號」為登入帳號。

二、場地開放時間:
依中心官網公告為準,年節營業時間則另行公告。如遇颱風等天災,依照人事行政局宣布是否達停班停課為標準,另因舉辦活動、訓練期間及配合市政府活動等,得暫停開放預約。

三、可預約場地數:
依中心官網公告為準,中心視實際場地使用狀況開放可預約場地數量。

四、付款期限:
預約成功後,請於10分鐘內完成刷卡付款,完成刷卡付款方為預約成功,操作逾時請重新預約。

五、非使用手機載具/愛心捐贈者,發票請至各中心客服櫃檯領取。

發票限本人領取,請租用者攜帶證件至一樓櫃台辦理,當天及發票遺失數不退費亦不提供更改時段之服務,務必將發票及預約明細妥善保管。

六、使用行為:
1.
使用本服務之一切行為必須符合當地或國際相關法令規範;對於使用者的一切行為,您須自行負擔全部責任。

2.同意絕不以非法方式使用本服務,確實遵守中華民國相關法規及網際網路之國際慣例,並保證不得利用本服務從事侵害他人權益或違法之行為。

3.使用本站會員服務時應遵守以下限制:
(1)
有損他人人格或商標權、著作權等智慧財產權及其他權利內容。
(2)
使用違反公共秩序或其他不法之文字。
(3)
強烈政治、宗教色彩的偏激言論。
(4)
未經本中心許可,不得利用本服務所提供其他資源,從事任何商業交易行為或招攬廣告商及贊助人。
(5)
不得使用不正方法侵入、攻擊本系統等,妨礙電腦使用之違法行為。本中心判定會員有前述行為等違反會員服務條款,得依情節按以下階段擇一對會員為期間內暫時停權或終止任一會員帳戶服務之權利:
(A)
第一次停權14天;(B)第二次違停權3個月;(C)第三次停權6個月;(D)第四次停權12個月。停權後會員須期滿後向本中心提出申請並經審核後,始得恢復會員帳戶服務之權利。
(6)
未得本中心同意,利用本系統為營利行為或有關之營利行為。
(7)
其他違反本站「會員服務條款」的內容。

七、本中心專有權利:本服務所載及連結之一切軟體、內容及本中心廣告商或合夥人所提供之內容,均受其著作權或其他專有權利及法律所保障。

八、線上預約完成後,若需異動場地日期、時間、場次,須先至【我的訂單】內進行「取消預約作業」後,持租用人證件至中心客服櫃檯辦理退費(21:20後為系統關帳時間,暫時不受理退費)。

九、開放預約『7天內』之整點計時場地,例:01/01當天可預約至01/077天內之場地。電話預約開放『3天內』之整點計時場地,例:01/01當天可預約至01/033天內之場地。
十、身心障礙預約方式:開放【撞球,桌球,壁球,足撞球】免費使用(每日限預約一種球類,場地限一小時),提供3天內預約服務,本人及陪伴者一人為限,使用前請至一樓客服櫃台主動出示證明手冊登記。

1.現場登記:本人出示證明手冊。

2.電話預約:預約場地需告知持有手冊,未事先告知當日需支付全額場地費。

3.個案申請方式:請至本中心粉絲團預約場地(限聽障者),經查證非屬個案申請者,中心將限制預約權利。

十一、請自備球具(撞球及足撞球除外)或現場櫃台租借,球具租借辦法及費用依中心收費規定。

十二、線上預約者,如欲取消場地,應於使用當日之「前2日之前」線上取消場地,並至中心客服櫃台辦理退費,若未取消辦理退費或未於前2日前取消場地者,則記錄1次黑名單,達3次即停權180天。例:預約520日場地者,請於517()前線上取消場地後前往中心客服櫃檯辦理退費。

十三、如繳費後欲取消場地預約,須至現場辦理退費手續,恕不提供更改時段之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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