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桌球場使用須知】
一、 依據本中心管理辦法﹐凡使用本中心桌球場地之個人或團體,均應遵守本規定。
二、 租借時段以整點開始,每次租借至少1小時;使用球場前,請事先完成登記並繳費,如無預約或非使用時間禁止擅自進入,違者視同購買該時段。
三、 球場設備與淋浴設施應愛惜使用,如有故意破壞、損壞應照價賠償。
四、 桌球室內任何設備非經許可不得移動與使用,需經場館人員同意方可使用,並於使用完畢後恢復原狀。
五、 如需使用插座用電時,請事先申請並繳交使用費,方可使用。
六、 桌球場地空間有限,除使用者外,其他人員應於場地外等候,以免發生碰撞之危險。
七、 使用桌球場請遵守下列規範:
1.應穿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禁止穿著皮鞋、高跟鞋、拖鞋等不合規定之鞋類進入活動場區,以避免受傷。
2.場地內嚴禁吸菸、喝酒、吃檳榔、飲食及嚼食口香糖。
3.禁止攜帶寵物及雨具、違禁品、毒品、槍械、爆裂物進入場館。
4.球具(桌球及桌球拍)請自備,如需租借或購買請洽服務台。
5.有任何不適宜從事桌球運動之相關症狀或疾病者,請勿使用。
6.禁止隨行兒童於場地內奔跑嬉戲。
7.禁止任何人坐在桌球桌上。
8.私人及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本中心不負保管之責任。
9.未經本館許可禁止拍攝、張貼、懸掛海報、旗幟、標語等。
10.未經本中心核准,不得於本球場進行教學訓練之行為。
11.若租借場館需作其他使用,應事先申請並繳交場地租金及保證金方能使用。
12.如有違反規定者,本中心管理人員可隨時禁止使用者行為。
八、 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本中心保有隨時補充或解釋之權利。
【撞球場使用須知】
一、 依據本中心管理辦法,凡使用本中心撞球場地之個人或團體,均應遵守本規定。
二、 租借時段以整點開始,每次租借至少1小時;使用球場前,請先於完成登記並繳費,如無預約或非使用時間禁止擅自進入,違者視同購買該時段。
三、 球場設備、球桿、桌台、巧克及球等請愛惜使用,如有故意破壞、損壞應照價賠償。
四、 如需借用器材,須經場館人員同意,並於使用完畢後歸還。
五、 各球檯、球具清潔、須由場館人員處理,非經許可不得擅自使用。。
六、 除使用者外,其餘人員應於撞球檯旁之座位等待,請勿坐於球檯之上。
七、 請遵守撞球場下列使用規範:
1.應穿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
2.場地內嚴禁吸菸、喝酒、吃檳榔、飲食及嚼食口香糖。
3.禁止攜帶寵物及雨具進入場館。
4.禁止攜帶違禁品、毒品、槍械、爆裂物進入場館。
5.有任何不適宜從事撞球運動之相關症狀或疾病者,請勿使用。
6.禁止隨行兒童於場地內奔跑嬉戲,以免發生危險
7.私人及貴重物品請自行妥善保管,如有遺失,本中心不負保管之責任。
8.未經本館許可,請勿拍攝、張貼、懸掛海報、旗幟、標語等。
9.未經本中心核准,不得於本球場進行教學訓練之行為。
10.若租借場館需做其他使用,應事先申請並繳交場地租金及保證金方能使用。
11.如有違反規定者,本中心管理人員可隨時禁止使用者行為。
八、 本規則如有未盡事宜,本中心保有隨時補充或解釋之權利。
【足撞球場使用須知】
一、 為維護使用者權益,請愛惜使用本中心設備,並遵守各項使用須知。
二、 使用本設備請先於1F客服櫃台購票後,始可入場。
三、 公益活動為回饋社會服務,請使用者更珍惜場所並遵守入場規定。
四、 患有高血壓、糖尿病、心臟病、傳染病、飯後一小時內、血壓過低、酒後、嚴重睡眠不足時或其他任何身體不適者,禁止使用本設備。
五、 活動民眾必須穿著運動服裝及運動鞋進入場地,禁止穿著拖鞋、高跟鞋、木屐或其他不合場地使用規定之鞋進入撞球室。
六、 為保持足撞球場地設施清潔,使用足撞球必須脫鞋並穿著襪子,方能進入球場。
七、 場地內嚴禁吸菸、喝酒、飲食(飲用水除外)、嚼檳榔或口香糖。
八、 淋濕的物品(如:傘/鞋/依/帽.等)請先擦乾淨後再帶入場館,‧以避免地面濕滑椅及水氣損害地板材質。
九、 活動民眾應於場地租借時間內使用,如非租用時間禁止擅自進入使用。
十、 使用館內場地,請注意使用時間,勿超時占用(包括公益活動),尊重下一位使用者的權利。
十一、 個人貴重物品、財務請自行妥善保管,若遺失本中心恕不負責。
十二、 本場地所舉辦各項活動,請依規定報名參加,禁止私下他用。
十三、 嚴禁本中心教學課程以外之私人教學行為。
十四、 非體育活動經本中心核准後,需另訂契約並依約辦理借用手續。
十五、 如有租借/使用各項器材,須先將有照之證件押給櫃檯,於使用完畢後,請立即歸還並排列整齊。
十六、 若因使用不當造成設備/器材損毀,本中心有權要求損壞賠償。(賠償細則請參照器具租借須知)。
十七、 活動民眾禁止攀坐及倚靠台桌。
十八、 為維持環境及安全,如有違反使用須知,不聽從教練指導或因個人因素而影響他人權益或導致受傷時,本中心得立即禁止使用(不予退費)並不付賠償責任。
十九、 未經中心許可,禁止拍照、攝影、錄音、張貼或懸掛海報、旗幟、標語等。
二十、 禁止攜帶寵物進入場館,法令另有規定者,不在此限。
二十一、 館內插座不提供給個人使用。如因活動或租借場地,須先付費後方能使用。
二十二、 本須知如有未盡事宜,得另行增列、修訂之,並以現場公告或工作人員說明為準。若未能配合管理者,現場工作人員將有權令其離開(不予退費)並不負賠償責任。為維護其他使用者的安全,屢勸不聽者,本中心有權禁止其購票使用。